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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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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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每粒装0.4克 |
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2 |
国药准字Z530206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通便排毒、健脾益肾、补血化瘀、降脂养颜,排毒养颜胶囊用于脾气虚引起的便秘及痤疮、颜面色斑、肥胖症、高血脂、高血压、早衰、腹胀、腹腔痛、胃炎、厌食、失眠等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 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1.便秘、排便不爽者,一次3~6粒,一日2次,根据大便情况酌情加减药量,以大便通畅,每天1~2次为宜。 2.大便一日1次者,以1粒起服,每日服1~2次,根据大便情况逐渐加量至大便通畅,每天1~2次为宜。 |
副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大黄、白术、西洋参、芒硝、枳实、青阳参、小红参、肉苁蓉、荷叶。 |
性状 |
奥美沙坦酯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为帽紫红、体白色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