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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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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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 |
20mgx50片 |
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2 |
国药准字H330205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钙拮抗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轻度蛛网膜下脑出血所致脑血管痉挛、突发性耳聋、轻中度高血压病。 |
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 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 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全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 |
副作用 |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
一过性消化道不适、头晕、嗜睡、皮肤瘙痒、面红等症。偶见口唇麻木、皮疹。 |
禁忌 |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尼莫地平。 |
性状 |
奥美沙坦酯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淡黄色片,无臭、无味。对光不够稳定,对湿和热比较稳定。 |
注意事项 |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遵医嘱。服用本品时应尽可能避免与其它钙拮抗剂或β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如必须合并使用时,应对患者进行特别仔细的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