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沙坦酯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奥美沙坦酯片

硝苯地平片

规格

40mg

10mg*100片糖衣
生产企业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149

国药准字H37022634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用法用量

剂量应个体化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2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傲坦都可以服用傲坦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傲坦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 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

副作用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禁忌

对奥美沙坦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成分

傲坦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性状

奥美沙坦酯片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注意事项

1.肾动脉狭窄: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

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4.外周水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