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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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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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053 |
国药准字H20010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临床主要用于各种酸相关性疾患,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胃-食管反流症、高酸性胃炎、应激性溃疡、急性胃粘膜出血、胃泌素瘤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25~50毫克,一日2次,早晚饭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与剂量有关.常见不良反应有:轻度口干、眼睛干燥及视力调节障碍等轻微副作用,停药后症状即消失.偶有便秘、腹泻、头痛、精神错乱,一般较轻,有2%需停药。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哌仑西平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本品与西咪替丁合用可增强抑制胃酸分泌的效果;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