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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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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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国药准字H4402378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 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 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 (1~ 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
雷尼替丁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