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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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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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0.1g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84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 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 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 (1~ 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 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据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 (2)一般不良反应:详见包装内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禁止服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19N3O3S 分子量:345.42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 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 分子式:C19H15CLN2O4 分子量:370.79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