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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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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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0.2g |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55 |
国药准字H4202198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化学名称:5-甲氧基-2-{[(4-甲氧-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2 |
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注意不要嚼碎,以免药物在胃内过早释放而影响疗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