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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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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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0.2g |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87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2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2~6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6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2~12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8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