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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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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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30粒 |
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87 |
国药准字H45021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本品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2片),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2~6片),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6片),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2~12片),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8片)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片,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