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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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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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3g(300万单位)(按C3H7O4P计算) |
生产企业 |
西安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56 |
国药准字H20034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主要针对于男女生殖泌尿系感染,如支原体、衣原体、淋菌性、非淋菌性、滴虫性、细菌性、霉菌性、念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泌尿生殖感染;尿道炎、急慢性前列腺炎、睾丸炎、包皮炎、龟头炎、膀胱炎、疱疹、湿疣、肾盂肾炎;对阴道炎、盆腔炎、宫颈炎(糜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手术后尿路感染等妇科病都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1.毛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童25 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 毫克(二片),每日二次,共五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阿米巴虫痢疾: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 毫克(6片),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片),每日两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 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 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片),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片),以后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 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
服用方法:服用前,倒入适量饮用水,摇晃让粉剂充分溶解,即可直接服用。 1 瓶 / 天。 |
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成份磷霉素氨丁三醇。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结晶粉末,味甜、易溶于水。 |
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有。 |
1. 肝病患者慎用。 2. 对严重感染常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3. 使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