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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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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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50mg*18袋(星洛) |
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12 |
国药准字H200834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棱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控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副作用 |
用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药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奥硝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
注意事项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并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