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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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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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10s |
1.5mg*15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70 |
国药准字H20059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口腔、咽喉局部消毒抗感染药物。用于治疗慢性咽喉炎、白色念珠菌感染性口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症以及糜烂型扁平苔癣等。 |
用法用量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口含。一次1片,一日3~5片,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个别口腔溃疡较重病人含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刺激感,但不影响疗效。偶见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长期含服可导致舌苔染色,停药后可消退。 |
禁忌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对碘过敏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奥硝唑。 |
分子碘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浅棕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对碘过敏或可能敏感的病人慎用;正在测试甲状腺功能的病人,则应考虑可能吸收的影响;因吸收的碘能通过胎盘屏障,并在乳汁中排出,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避免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