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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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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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15g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14 |
国药准字H201132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片(500mg)每12小时一次,儿童每次10mg,每12小时一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副作用 |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服药期间会出现轻度胃部不适,口中异味,胃痛,头痛及困倦,偶尔会出现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皮疹和精神错乱,但非常罕见,当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立即请医生诊治。国内临床研究结果与国外基本一致。 |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禁忌 |
禁忌合用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一5一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咖啡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当与华法林同用时,应注意观察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给药剂量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