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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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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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5g*36粒(吉春) |
生产企业 |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14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两片(500mg)每12小时一次,儿童每次10mg,每12小时一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通常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服药期间会出现轻度胃部不适,口中异味,胃痛,头痛及困倦,偶尔会出现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皮疹和精神错乱,但非常罕见,当发生不良反应时应立即请医生诊治。国内临床研究结果与国外基本一致。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禁忌合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性状 |
本品为咖啡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注意事项 |
当与华法林同用时,应注意观察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给药剂量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