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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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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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50mg*8袋 |
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75 |
国药准字H109401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1.毛滴虫病 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童25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 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毫克(2片),每日二次,共5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 阿米巴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毫克,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片),每日二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片),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片),以后每次500毫克(2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2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1-2袋),一日二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200mg(4袋),一日二次。儿童一次1.5-3mg/kg(体重),一日二次,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如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痫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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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头孢类抗菌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a-(氯甲基)-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混悬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毛性硬化症慎用。 2.肝脏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