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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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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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2片 |
50m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06 |
国药准字H140227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候群,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强硬性脊椎炎及痛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口服。成人,一次50毫克(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包括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发生率约3%~5%,大多不需停药或给予对症药物即可耐受。少见的为头晕、头痛、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奥沙普秦。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