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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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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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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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06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症候群,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2片),一日一次,连续服药1周以上或遵医嘱,饭后服用,最大剂量一日0.6g(3片)。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副作用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包括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发生率约3%~5%,大多不需停药或给予对症药物即可耐受。少见的为头晕、头痛、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患者,血液病患者,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奥沙普秦。 |
葡醛内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