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2ml*10支 |
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20 |
国药准字Z620209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制性脊椎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肢体关节肿胀、冷痛或刺痛,活动屈伸不利,阴雨天加重,舌有瘀斑,脉沉弦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片。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一日最大剂量为3片。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1~2次。 |
副作用 |
本品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有胃痛、胃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便秘、口渴和口炎,其次为头晕、头痛、眩晕、困倦、耳鸣和抽搐,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1、过敏反应:皮肤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3、皮肤:皮疹、瘙痒、皮肤潮红等。 4、全身:寒战、畏寒、发热、疼痛、四肢发冷等。 5、用药部位:疼痛、红肿、屈伸不利等。 6、其他:头晕、恶心、呕吐、心悸、多汗等。 |
禁忌 |
消化道溃疡患者、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液病患者、小儿及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禁用。 |
1、对本品或含有黄瑞香根皮和茎皮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奥沙普秦,其化学名为4,5-二苯基噁唑-2-丙酸。 |
黄瑞香的根皮和茎皮,辅料为:聚山梨酯80、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作为抗炎、镇痛、解热药、应对症使用。2.长期服用发现异常时,应采取减量或停药等适当措施;3.注意高龄患者的副作用;4.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
1、本品有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禁止静脉给药等。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6、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7、对老年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8、加强用药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