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氮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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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奥氮平片

奥氮平片

规格

5mg

5mg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83500

国药准字H2003051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奥氮平在维持治疗期间能够保持其临床效果。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奥氮平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和/或阴性症状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也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的继发性情感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 躁狂发作 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时每日10mg。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辅助药物治疗情感症状。 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起始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特殊人群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 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吸烟者 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加快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 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mg(2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剂量范围为每日5~20mg(1~4片)。每日剂量应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mg(2片)的常规用药剂量,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

女性患者与男性相比:女性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

非吸烟患者与吸烟患者相比: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吸烟)出现时,应考虑降低起始剂量。需要增加剂量时也应该保守。

副作用

奥氮平不良反应少,很少出现运动障碍。奥氮平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偶见用药初期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和AS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不伴临床症状。罕见催乳素水平升高,并且绝大多数患者无须停药激素水平即可恢复至正常范围。其它很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便秘、口干、食欲增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周水肿和体位性低血压。

详见说明书。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

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

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

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

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

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

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奥氮平。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注意事项

奥氮平可引起嗜睡,从事危险作业时应谨慎。若和酒精同服,可使奥氮平的镇静作用增强。患者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若出现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的临床表现(如: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应立即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