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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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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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0mg(以奥扎格雷钠计) |
2.5mg |
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79 |
国药准字H370213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塞和脑梗塞所伴随的运动障碍,及改善蛛网膜下腔出血手术后的脑血管痉挛收缩和并发脑缺血症状。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
用法用量 |
(1)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塞及其所伴随的运动障碍 每次80mg,溶于250ml电解质溶液中,每日1-2次,缓慢静脉滴注,2周一疗程。 (2)改善蛛网膜下腔出血手术后的脑血管痉挛收缩和并发脑缺血症状 每次80mg,溶于250ml电解质溶液中,每日1次,可24小时连续进行静脉滴注,最好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手术后尽早开始用药,2周一疗程。 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期手术者禁用。妊娠期禁用。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奥扎格雷钠。 |
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化学名称为:3-3-氧代-1-苯基丁基-4-羟基-2H-1-苯并吡喃二酮钠盐与异丙醇。分子式:C19H15NaO4分子量:33.31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严格掌握适应症,在无凝血酶原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品。(2)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并依据凝血酶原时间INR值调整用量。治疗期间还应严密观察口腔黏膜、鼻腔、皮下出血及大便隐血、血尿等,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选期手术者应停药7天,急诊手术者需纠正PTINR值≤1.6,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的活动。(3)若发生轻度出血,或凝血酶原时间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应即减量或停药。严重出血可静注维生素Kl1~2mg,用以控制出血,必要时可输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4)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因此,维持量足够与否务必观察5~7天后方能定论。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