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卡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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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奥卡西平

唑尼沙胺

规格

生产企业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资福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191

国药准字H2009011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单独治疗或添加治疗,可用于4岁以上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的单独治疗,2岁以上儿童癫痫部分性发作的添加治疗。

本品用于成人癫痫部分性发作的添加治疗。

用法用量

1、用法:本品适用于单独或与其它的抗癫痫药联合使用。在单药治疗和联合用药中,本品可从临床有效剂量开始用药,1天内分为2次给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增加剂量;当使用奥卡西平代替其它抗癫痫药治疗时,在奥卡西平治疗开始后,应逐渐减少其它癫痫药的剂量。如果本品与其它抗癫痫药联合使用,由于病人总体的抗癫痫药物剂量的增加,需要减少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或/和更加缓慢的增加本品的剂量。本品可以空腹或与食物一起服用。

2、用量:对没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推荐治疗剂量如下述所示。奥卡西平药代动力学的特点是不需要监测血药浓度从而使本品治疗更加方便。

(1)成人:

①用本品单药治疗,起始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2次给药。为了获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1个星期增加每天的剂量,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600mg。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绝大多数病人对每日900mg的剂量即有效果。单药治疗的对照研究显示,以前没有用其它抗癫痫药治疗的病人,有效药物剂量为每日1200mg。一些用其它的抗癫痫药控制不好,而换用本品单独治疗的难治性癫痫病人,每日2400mg的剂量证明是有效的。

②联合治疗:用本品治疗,起始剂量可以为一天600mg(8-10mg/kg/天)分2次给药。为了获得理想的效果,可以每隔1个星期增加每天的剂量,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600mg。每日维持剂量范围在600-2400mg之间。联合用药的对照研究显示,每日有效的治疗剂量为600-2400mg。然而,在其它抗癫痫药不减量的情况下,主要因为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大多数病人不能耐受每日2400mg的剂量。

③对每日服用剂量超过2400mg没有进行过系统研究。

④对剂量高达4200mg/日的应用经验非常有限。

(2)2岁和2岁以上的儿童:

①在单药和联合用药过程中,起始的治疗剂量为8-10mg/kg/天,分为2次给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剂量的间隔不小于1周,每次增加剂量不要超过10mg/kg/天,为达到理想的临床疗效,可增加至最大剂量60mg/kg/天。

②在联合治疗和单药治疗中,当根据体重进行标准化时,清除率(L/mr/kg)随年龄降低,因此,与成人相比,2岁至4岁以下儿童的奥卡西平给药剂量应为单位体重剂量的两倍4岁至12岁儿童的奥卡西平给药剂量应比单位体重剂量高50%。

③与年龄较大的儿童相比,2岁至4岁以下的儿童对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的体重标准化后的表观清除率较高。与单药治疗或联合使用无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治疗相比,在2岁至4岁以下的儿童中,如联合使用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则奧卡西平的剂量应比单位体重剂量高60%。年龄较大的儿童(4岁及以上)在联合使用有酶诱导作用的抗癫痫药治疗时的剂量仅稍高于其对应的单药治疗组。

④以上推荐剂量是基于在临床试验中对所有年龄组(成人、老年患者以及儿童)中的使用剂量确定的。但是,可在适当情况下降低起始剂量。

(3)老年人:建议对有肾功能损害的老年人,调整药物剂量(见肾功能损害的病人)。对易发生低钠血症的病人。

(4)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对于有轻到中度肝功能损害的病人,不必进行药物剂量调整。对重度肝功能损害病人未进行过服用本品的临床试验。

(5)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

3、具体用法用量请遵医嘱。

唑尼沙胺片:

1、口服,每分1-2次服用。初始剂量为每日100mg,两周后可增至200mg/天,持续两周后再增加至300mg甚至400mg/天。每种剂量都要至少持续两周时间以达到稳态。

2、处方医生应注意,唑尼沙胺的很多不良反应在每天300mg或更高的计量下更常见。虽然一些证据表明当用药剂量高于100-200mg/日时疗效更好,但这种疗效的增加程度很小,而且目前还没有进行过正式的剂量-反应研究。

副作用

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包括:

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少见白细胞减少症;非常罕见骨髓抑制、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嗜中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2、免疫系统异常:非常罕见超敏反应(包括多器官过敏),特点为皮疹、发烧。也可能影响到其它器官或系统,例如血液或淋巴系统(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结病、脾大)、肝脏(如肝功能检查异常、肝炎)、肌肉和关节(如关节肿胀、肌痛、关节痛)、神经系统(如肝性脑病)、肾脏(如蛋白尿、间质性肾炎、肾衰)、肺脏(如呼吸困难、肺水肿、哮喘、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肺病)、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

3、代谢和营养疾病:非常罕见甲状腺功能减退。

4、代谢和营养异常:常见低钠血症;非常罕见伴有下列症状和体征的低钠血症,如痫性发作,意识模糊,意识水平下降,脑病(其它不良反应见中枢神经系统),视觉障碍(例如:视力模糊),呕吐、恶心、叶酸缺乏症,甲状腺机能减退。

5、精神疾病:常见意识模糊、抑郁、淡漠、激动(如紧张)、情感不稳定。

6、神经系统疾病:非常常见嗜睡、头痛、头晕;常见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注意力不集中、健忘。

7、眼部疾患:非常常见复视;常见视力模糊、视觉障碍。

8、耳和迷路疾病:常见眩晕。心脏疾病:非常罕见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

9、血管疾病:非常罕见高血压。

10、胃肠道疾病:非常常见恶心、呕吐;常见腹泻、便秘、腹痛;非常罕见胰腺炎和/或脂肪酶和/或淀粉酶升高。

(11)肝胆疾病:非常罕见肝炎。

(12)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常见皮疹、脱发、粉刺;不常见荨麻疹;非常罕见血管性水肿、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Lyell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13)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疾病:非常罕见系统性红斑狼疮。

(14)全身性疾病和给药部位情况:非常常见疲劳;常见虚弱。

(15)检查:不常见肝酶增高、碱性磷酸酶增高。

特殊情况下,在使用本品过程中,会发生抗利尿激素异常分泌综合征(SIAPH)。

1、全身:常见不良事件:意外受伤和衰弱。少见不良事件:胸痛、肋痛、不适、过敏反应、面部浮肿和颈强直。罕见不良事件:红斑狼疮。

2、心血管系统:少见不良事件:心悸、心动过速、血管功能不全、低血压、高血压,血栓性静脉炎、晕厥和心动过缓。罕见不良事件:房颤、心衰、肺栓塞和心室早搏。

3、消化系统:常见不良事件:呕吐。少见不良事件:肠胃胀气、牙龈炎、牙龈增生、胃炎、胃肠炎、口腔炎、胆石病、舌炎、黑粪症、直肠出血、溃疡性口腔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吞咽困难、牙龈出血。罕见不良事件:胆管炎、咯血、胆囊炎、胆汁郁积性黄疸、结肠炎、十二指肠炎、食管炎、大便失禁和口腔溃疡。

4、血液和淋巴系统:常见不良事件:白细胞减少、贫血、免疫缺陷和淋巴结病。罕见不良事件:血小板减少症、小红细胞性贫血和瘀斑。

5、代谢与营养:少见不良事件:外周性水肿、体重增加、水肿、口渴和脱水。罕见不良事件:低血糖症、低钠血症、乳酸脱氧酶增高、AST增加、ALT增加。

6、肌肉骨骼系统:少见不良事件:腿痛性痉挛、肌肉痛、肌无力、关节痛和关节炎。

7、神经系统:常见不良事件:震颤、抽搐、异常步态、感觉过敏和共济失调。少见不良事件:张力亢进、颤搐,异常做梦、眩晕、性欲减退、神经病变、运动功能亢进、运动失调、构音障碍、卒中综合征、张力减退、外周神经炎、感觉异常和反射增强。罕见不良事件:口周感觉异常、运动障碍、张力障碍、脑病、面神经麻痹、运动功能减退、感觉过敏、肌阵挛和动眼神经危象。

8、行为异常—非神经相关性:少见不良事件:欣快症。

9、呼吸系统:常见不良事件:咽炎、咳嗽增加。少见不良事件:呼吸困难。罕见不良事件:呼吸暂停和咯血。

10、皮肤及附属器官:常见不良事件:瘙痒症。少见不良事件:斑丘疹、痤疮、脱发、皮肤干燥、发汗、湿疹、荨麻疹、多毛症、胞脓疹和水泡大疱疹。

11、特异感觉:常见不良事件:弱视和耳鸣。少见不良事件:结膜炎、嗅觉倒错、耳聋、视野缺损和青光眼。罕见不良事件:畏光和虹膜炎。

12、泌尿生殖系统:常见不良事件:尿频、排尿困难、遗尿、血尿、阳痿、尿潴留、尿急、闭经、多尿和夜尿。罕见不良事件:蛋白尿、尿失禁、膀胱痛、膀胱结石、男子女性型乳房发育、乳腺炎和月经过多。

禁忌

1、已知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2、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对磺酰胺类药物或唑尼沙胺过敏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卡西平。

本品主要成分为唑尼沙胺。

性状

(1)奥卡西平口服混悬液:白色至淡棕色或淡红色均匀的乳状混悬液;有水果香味。(2)奥卡西平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唑尼沙胺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超敏反应:该产品上市后收到的I型超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过敏反应报告。在使用过奥卡西平的患者中有过敏反应和包括咽喉、舌唇和眼睑在内的血管性水肿的病例报道。使用本品的患者若有上述反应发生,应停药并换用其他药物治疗。对卡马西平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如严重的皮肤反应)。卡马西平和奥卡西平的交叉过敏反应率为25-30%。过敏反应也可以发生在对卡马西平没有过敏史的病人(包括多器官过敏反应)。该过敏反应可影响到皮肤、肝脏、血液和淋巴系统或其他器官,可以是单独反应,也可能是一系列全身反应。作为一条原则,在首次出现过敏反应征象的时候,应该立即停用本品。

2、皮肤影响:极个别案例中报道了与奥卡西平使用相关的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s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发生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可能需要住院治疗,因为可能危及生命并且有极罕见的致命情况。在儿童和成人患者中都发生了相关案例。发作的中位时间为19天。个别重新使用奥卡西平的患者,报道了严重皮肤反应的复发。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出现皮肤反应,应当考虑停用本品,而采用其它抗癫痫药治疗。

3、低钠血症:可达2.7%的病人使用本品治疗时,血清钠会下降到125mmol/L以下,但常常没有临床症状,并不需要调整治疗。如果考虑临床干预,来自临床试验的经验显示,减少或者停用本品,或者对病人采取保守治疗(例如减少液体的摄入),血清钠水平都会回到正常基线以上。以下情况需注意:有肾脏疾病并且有低钠血症的病人;同时使用能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剂,和ADH不适当分泌相关的药物)治疗的病人,在开始用本品前应该测定血清钠水平,开始治疗以后大约两周测定血清钠水平。然后,在治疗的前3个月中,每隔1个月,或者根据临床需要测定血清钠水平。对于上述提到的危险因素在老龄病人中应更加注意。在用降低血钠水平的药物治疗的同时又使用本品治疗的病人,也应进行血清钠的监测。作为一条原则,在用本品治疗时,如果出现低钠血症的临床表现,就应该考虑测定血清钠水平。另外,测定血清钠水平可以作为某些患者常规实验室监测的一部分。如果观察到低钠血症,限制水摄入是一种重要的纠正方法。尽管奥卡西平极少导致心脏传导功能障碍,但是对既往有过传导障碍(如AV阻滞、心律不齐)的患者应慎用此药。心衰的病人,应定期进行体重监测,以确定是否有液体潴留。如果有液体潴留或者心功能的恶化,应测定血清钠水平。如果明确有低钠血症,限制液体的摄入是一条重要的治疗办法。尽管临床试验没有提示用奥卡西平治疗能导致心脏传导阻滞,然而,从理论上讲,对有心脏传导疾病的病人(例如房室传导阻滞,心律失常),应该小心地监测。

3、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减退是非常罕见的奥卡西平药物的不良反应。考虑到甲状腺激素对儿童出生后生长发育的重要性。建议在儿童人群特别是2岁以下的儿童开始治疗前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同时建议在治疗的同时也应检测甲状腺功能。

4、肝脏功能:有关肝炎的病例报道非常罕见,且在大多数病例中,疾病的预后良好。一旦怀疑有肝炎,应进行检查,考虑终止本品的治疗。

5、肾功能:对于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的患者在曲莱治疗过程特别是首剂量和剂量增加时应特别慎重(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6、自杀倾向和行为:已经有报告抗癫痫药对数个适应症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倾向和行为。对使用抗癫痫药物进行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显示患者出现自杀倾向及行为的风险略有增加。这种风险的机制尚不清楚。因此,应该对患者的自杀倾向和行为信号进行监测考虑进行适当的治疗。在出现自杀倾向和行为信号时应该建议患者(及其监护人)寻求医学帮助。

7、血液学影响:在本品上市后的临床使用中罕有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但是,由于此类疾病发生率极低且易受其他因素混淆(如潜在的疾病、合并用药),其病因较难确定,因此,如果出现任何明显的骨髓抑制反应,应考虑停止用药。

8、撤药反应:和其它抗癫痫药一样,本品应避免突然停药。应该逐渐地减少剂量,以避免诱发痫性发作(发作加重或癫痫持续状态)。如果不得不突然停药,例如由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该在合适的抗癫痫药(如安定静脉或直肠给药,苯妥英静脉给药)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换用另外一种抗癫痫药,并在严格的观察下进行。奥卡西平的诱导能力低于卡马西平。在某些情况下,同时使用的其他抗癫痫要的剂量应该降低,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9、药物的相互作用:

(1)激素类避孕药:应告知育龄期的女性,本品和口服激素类避孕药同时使用能够导致避孕效果的丧失。对于使用本品的育龄女性,建议使用其它非激素类避孕药。

(2)酒精: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应避免饮酒以免发生累加的镇静作用。本品含有乙醇(在最大剂量2400mg中含量小于100mg)。同时含有可导致过敏反应的对羟苯甲酸酯(过敏反应可能延迟)。混悬液中还含有山梨醇,因此仅适用于无果糖耐受不良遗传疾病的患者。

10、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能够产生眩晕和嗜睡,导致反应能力受损。因此,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应该特别小心。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已知患有癫痫的母亲的后代更容易出现发育性疾病包括畸形。数目有限的妊娠期数据显示妊娠期给予奥卡西平可能造成严重的出生缺陷(见药理毒理)。奥卡西平治疗中最常见的先天畸形有室间隔缺损、房室间隔缺损、腭裂伴唇裂、唐氏综合征髋关节发育疾病(双侧和单侧)、结节性硬化症和耳朵的先天畸形。根据北美妊娠注册的数捃妊娠前三个月处于暴露奥卡西平单药治疗中的母亲中分娩后12周内诊断的严重先天畸形发生率为2.0%(95%CI0.6至5.1%)严重先天畸形是指内外科或整形科认为有意义的结构疾病。妊娠期暴露于奥卡西平的女性与妊娠期未暴露于任何抗癫痫药物的女性相比,其先天畸形的相对风险(RR)为1.695%C|0.46至57。用药时应考虑以下情况女性患者如果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怀孕或计划怀孕或在妊娠期需要开始本品治疗必须仔细权衡药物的疗效与可能的致畸危险。这一点在怀孕最初的三个月尤为重要。应当给予最小有效剂量。对育龄妇女给与奥卡西平时应当尽可能采用单药治疗。应向患者告知致畸危险可能增加并建议其进行产前初筛检查。妊娠期间,疾病的恶化会对母亲和胎儿同时产生伤害因此切不可中断有效的抗癒痫治疗。监测和预防抗癫痫药可能导致叶酸缺乏症而叶酸缺乏是造成胚胎疾病的可能原因。因此在怀孕前及怀孕期应补充叶酸。由于妊娠期的生理变化.奥卡西平活性代谢物---10羟基衍生物(MHD)的血浆浓度可能逐渐下降。我们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当严密观察其临床反应并考虑检测MHD血浆浓度的变化以保持妊娠期间对癫痫的有效控制(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对产后MHD血浆浓度水平也应考虑进行监测特别是在妊娠期剂量增大的情况下。

(2)新生儿:在新生儿中报道了因抗癒痫药导致的出血障碍。作为一种预防措施对在怀孕后期数周的孕妇及新生儿给予维生素K1。奥卡西平及其活性代谢产物(MHD)能够通过胎盘屏障。在个案例中新生儿和母体的血浆MHD浓度相似。动物研究中在母体毒性剂量水平观察到胚胎死亡生长延迟和胚胎畸形发生率的增加。

(3)育龄期和菜取避孕措施的女性:应建议正接受曲莱治疗的育龄期女性采用高效的避孕措施(最好采用非激素类,例如宫內植入物)。本品能导致含有炔雌醇和左炔诺孕酮的口服避孕药失效。(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4)哺乳奥卡西平和其活性代谢物能通过乳汁分泌。二者的乳汁/血清浓度比值为0.5。通过此途径本品对婴儿的影响并不清楚因此用母乳喂养的母亲不得给予本品治疗。

(5)生殖能力:没有关于生殖能力的人体数据,在大鼠中分别给予奥卡西平或MHD口服剂量最高150和450mg/kg/天,雌性和雄性大鼠的生殖能力均未受影响。然而唯性试验动物给予MHD最高剂量后岀现发情周期紊乱以及黄体、植入和活胎数量减少。

12、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已有1个月以上婴幼儿使用的经验用量参考2-4岁儿童的用量(每公斤体重)。但其有效性尚未确立。

13、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14、药物过量:有关于过量服用奥卡西平的个案报道最大提入剂量为48000mg。给予对症治疗后病人全部恢复。

(1)体征和症状:

电解质和体液平衡紊乱:低钠血症。

眼部疾病:复视、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胃肠道疾病:恶心呕吐、水肿。

全身性疾病和给药部病变:乏力。

检查:呼吸抑制、QTC延长。

神经系统疾病:困倦和嗜睡、头晕、共济失调、眼震、震颤协同紊乱(协同疾病)、抽搐、头痛、昏迷、意识丧失、运动障碍。

精神疾病:攻击行为、躁动、意识模糊。

血管疾病:低血压。

呼吸系统、胸和纵隔疾病:呼吸困难。

(2)处理:没有特效解毒剂。应给予适当的对症处理和支持治疗。可以考虑洗胃来清除药物和/或服用活性炭使本品失去活性。

1、警告:

对磺酰胺类药物的潜在致命性反应(唑尼沙胺是一种磺酰胺类药物):尽管死亡案例很少见,但是由于对唑尼沙胺的剧烈反应包括斯--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爆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综合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其他血液疾病。这种反应可能在不考虑给药途径而再次给予磺酰胺类药物时发生。如果出现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反应,应立即停用唑尼沙胺。唑尼沙胺引起的磺胺类药物特异性不良反应具体见下述。

(1)严重皮肤反应:如果患者出现不明原因的红疹,应考虑停止用药。如果不停止用药,则需要对患者频繁进行观察。国外产品在日本销售的前11年当中,根据报道,斯-约综合症(SJS)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TEN)引起的严重红疹造成7个死亡案例。据文献报道,在美国和欧洲的随机化对照试验之中,服用唑尼沙胺的269个患者中,6人(2.2%)因为红疹停止了治疗,而相比之下,安慰剂组则没有患者因该原因停药。在美国及欧洲开发过程中的所有试验,因红疹而导致停止使用唑尼沙胺的患者占1.4%(12.0/1000人年)。在日本的开发过程中,严重红疹或因红疹导致研究药物停用的患者占百分之二(27.8/1000人年)。红疹通常在治疗早期出现,根据报告,在美国和欧洲地区的研究中,百分之八十五的患者在16周内出现红疹,而日本有百分之九十的患者在两周内出现红疹。在用量和红疹发生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

(2)严重的血液事件:国外产品在日本销售的前11年中,报告记录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两例确诊病例和粒细胞缺乏症一例确诊病例,这些发生率高于一般接受的背景发生率。在美国、欧洲及日本的开发项目中,没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有两例确诊的粒细胞缺乏症病例。没有足够的信息来评估用药剂量和治疗时间与上述事件是否有关联性。

(3)儿科患者的少汗和发热:医生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唑尼沙胺对于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确定,并且,唑尼沙胺还没有得到批准用于儿科患者。在儿科患者,可以看到少汗(有时会导致中暑和住院)与唑尼沙胺用药相关。据报道,在日本的批准前开发项目中,报告403名患儿中有一例少汗,发病率为1/285人年。而在美国和欧洲开发项目中则没有病例报告,不到100名儿科患者参加了这些试验。国外产品在日本销售的前11年中,报告有38个病例,估计报告率为1/10000人年。在美国销售的第一年,有两例病例报道,估计报告率为12/10000人年。由于少报或漏报,这些报告发病率低于实际的发病率。在美国还报告有一名18岁的患者发生了中暑。这些病例的一个特点是排汗减少,体温高于正常温度。很多患者在发病前都曾处于高温环境中。一些病例被诊断为需要住院治疗的中暑。尚未有任何死亡报告。儿科患者似乎出现与唑尼沙胺有关的少汗以及中暑的危险更大。患者,尤其是儿童患者,如果接受唑尼沙胺治疗,应该接受严密监控,以得到排汗减少和体温升高的证明,尤其是温暖或炎热的天气中。当唑尼沙胺与其他容易导致病人出现体温紊乱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该慎重。这些药物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碳酸酐酶抑制剂和抗胆碱能活动的药物。

(4)停药时出现的癫痫发作:与其他药物一样,如果有癫痫症的病人突然停用唑尼沙胺,可能会导致癫痫的发作频率增加或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唑尼沙胺的剂量降低或停药都应该逐步进行。

(5)致畸性: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如果服用唑尼沙胺,则应该建议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胚胎的器官形成期间对妊娠动物给予唑尼沙胺,可导致小鼠、大鼠和犬的胚胎畸形,导致猴的胚胎死亡。在人类,唑尼沙胺会引起各种胎儿畸形,包括心血管缺陷,当孕妇的药物血浆水平接近或低于治疗水平时,胚胎死亡。这些发现表明,妊娠期使用唑尼沙胺会对胎儿造成极大的风险。但是,也不能保证癫痫发作(即使是轻度)就不会给发育中胎儿造成危险。只有对胎儿潜在的益处大于其危害时,才能在妊娠期使用唑尼沙胺。

(6)认知/神经精神病学不良反应:唑尼沙胺使用过程中,常会伴随与中枢神经系统有关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可以分为三大类:1)精神症状,包括抑郁症和精神病,2)精神迟缓,注意力难以集中,语言表达问题,尤其是寻找正确词汇的困难,以及3)嗜睡或疲劳。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唑尼沙胺组有2.2%的病人因精神抑郁而停药或住院,而安慰剂组的相应比例为0.4%;唑尼沙胺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1.1%和0.4%的患者试图自杀。在所有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癫痫患者中,1.4%的患者因为被报告出现精神抑郁或自杀倾向而停止服用药物,1.0%的患者因为被报告出现精神抑郁或自杀倾向而住院治疗。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2.2%的病人因精神病或与精神病相关的症状而停止服用唑尼沙胺,而服用安慰剂的患者没有这种病例。在所有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癫痫患者中,由于报告的精神病或有关的症状,0.9%的患者被要求停止使用,1.4%的患者被送进医院。精神迟缓以及注意力集中困难出现在第一个月的用药中,与高于每天300mg的剂量相关。言语和语言问题倾向于在治疗六至十周后,且剂量高于每天300mg。尽管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事件是轻度到中度,但有时会导致停药。

在唑尼沙胺的临床试验中,嗜睡和疲劳经常被报道为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事件是轻度到中度,但是在对照试验中,它们导致入组病人中0.2%停止用药。嗜睡和疲劳容易在接受治疗后的第一个月出现。在药剂量为每天300至500mg的情况下,嗜睡和疲劳的发生频率最高。患者应该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谨慎,如果患者驾车、操作机器或者执行任何危险任务时应特别注意。

2、其它注意事项:

(1)一般注意事项:报告中一般有嗜睡,尤其是唑尼沙胺的药剂量较大时(见警告:认知/神经精神病学不良反应)唑尼沙胺是通过肝脏进行代谢,并通过肾排出的,因此肝脏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注意唑尼沙胺的用量。

(2)肾结石:在991名于唑尼沙胺的开发过程接受治疗的患者中,40名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癫痫患者(4.0%)出现了临床上可疑或确诊的肾结石(例如:临床症状、超声波等),比率为34/1000人年。在这些病例中,12个表现出肾结石症状,28个由超声波检测出可能有肾结石,有9名患者根据尿中排石或确切的超声图表现被确诊。肾结石的发生率在用药的前六个月为28.7/1000人年,在六至十二个月为62.6/1000人年,在十二个月之后为24.3/1000人年。无论是对于普通人群还是癫痫患者,都没有基准性的超声数据。超声声像图的临床意义还未知晓。所分析的结石是由钙质和尿酸盐构成的。总体来说,提高液体的摄入量和尿液排出量,可以帮助降低结石形成的危险,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有潜在危险因素的人。然而,这些措施是否能降低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患者的结石形成的危险,尚且不知。

(3)对肾功能的影响:在几项临床研究中,唑尼沙胺组患者的血肌酐和尿素氮较之基线期有8%的平均升高,而相比之下,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基本没有变化。这一升高似乎会持续,但并没有进一步增加,这可以解释为对肾小球滤过率(GFR)的作用。在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临床开发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不明原因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现象。肾小球滤过率的降低似乎在治疗的前四周内出现。在一项为期30天的研究中,肾小球滤过率在停药的2至3周内回到基线。现在没有关于长期用药后再停药之后对于肾小球滤过率的作用的反弹的信息。对于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或者在临床上肌酐/尿素氮浓度显著持续的增长,那么患者应该停止服用唑尼沙胺。因为在药物剂量和毒性方面还没有足够的用药经验,所以肾功能衰竭(肾小球滤过率低于50毫升每分钟的患者不应使用唑尼沙胺)。

(4)癫痫患者的不明原因猝死:在991名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癫痫病患者中发生了9例猝死病例,这些患者都有详细的药物暴露量数据。这表明每年每1000名患者中有7.7个死亡病例。尽管这一比率超过了对健康人群预计的比率,但对于未接受唑尼沙胺治疗的顽固癫痫患者(癫痫患者的普通人群每年每1000人有0.5个,患有顽固性癫痫的人群每年每1000人有2到5个,更高的发病率在需要手术的患者和手术失败的患者中达到每年每1000名患者中有9到15个)来说,这一比率仍旧处于不明原因猝死的发病率估计范围之内。其中有些死亡与癫痫有关但在患者生前并没有被发现患有癫痫。

(5)癫痫持续状态:在使用唑尼沙胺的患者中,很难对药物相关性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病率进行估算的,因为并没有采用标准的定义。然而,在对照试验中,用唑尼沙胺治疗的患者中1.1%曾有过癫痫持续状态,而相比之下,使用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在所有癫痫病研究中,使用唑尼沙胺的患者(对照及非对照),根据记录有百分之一曾经有癫痫持续状态。

(6)药品滥用与依赖性:一系列动物实验未观察到唑尼沙胺对苯二氮类-中枢神经抑制的滥用倾向。

3、患者须知:

(1)唑尼沙胺可能导致昏睡,尤其是服用的药剂量较大时。建议患者在有足够可以判断唑尼沙胺是否影响其行为的服药经验之前,不要驾车,也不要操作其他复杂的机器。

(2)患者如果出现皮疹或癫痫恶化应立即就医。

(3)若出现背痛,腹痛,或提示肾结石的血尿等临床症状,患者应立即就医。增加液体摄入量及尿量也许会降低肾结石形成的风险,尤其是结石的某些易患因素。

(4)儿童服用唑尼沙胺,若有出汗异常(伴有或不伴有发热),家长应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

(5)由于唑尼沙胺会引起血液系统并发症,若患者出现发烧,咽喉痛,口腔溃疡或易擦伤等症状,应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

(6)当与其它抗癫痫药一同服用时,患者在治疗期间将要或已经怀孕时,应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患者应告知医生她们是否将要或已经母乳喂养。

4、实验室检查:在几项临床试验中,唑尼沙胺与血肌酐浓度的平均增高以及血尿氮(BUN)超出基线测量近8%的情况有关。应当考虑对肾功能进行周期性监测(见注意事项,对肾功能影响部分)。唑尼沙胺与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有关。在随机对照试验中,相对于服用安慰剂组患者较之基线值平均增高3%的情况,唑尼沙胺会引起较之基线值大约7%的增高。此类变化并无统计学意义。其临床关联性不明。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唑尼沙胺对孕妇的影响还没有被研究,然而通过对动物的研究表明,唑尼沙胺能引起出生缺陷和其它严重妊娠期问题(见注意事项,致畸性部分)。唑尼沙胺对于人类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用于哺乳期妇女:唑尼沙胺是否分泌到母乳中还未知。因为许多药物分泌到母乳且唑尼沙胺对婴儿可能存在严重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只有在疗效大于风险的情况下,唑尼沙胺才能在哺乳期妇女中使用。

6、儿童用药:唑尼沙胺对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有人报告过少汗和体温过高的病例(见警告,少汗及体温过高,儿科患者部分)。

7、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唑尼沙胺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单剂量药动学参数在健康的老年及青年志愿者中是相同的(见药动力学,特殊人群部分)。唑尼沙胺的临床研究没有入组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的受试者,因此无法判定他们对药物的反应是否与较年轻的患者存在差异。其他已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无法证实老年患者与较年轻患者反应上的差异。一般来讲,老年患者用药时应慎重选择剂量,通常从用药剂量范围的下限开始,要考虑到老年人肝脏、肾脏和心脏功能下降以及合并症或其他药物伴行使用的发生率更高。

8、药物过量:

(1)以往唑尼沙胺每日用量超过800mg即被限制。在唑尼沙胺临床研究阶段,三位患者摄食不明剂量唑尼沙胺试图自杀,这三位患者均住院治疗中枢神经症状。其中,一位患者昏迷并发生心动过缓、低血压,并且有呼吸困难;摄入后31小时,唑尼沙胺血浆水平为100.1μg/mL。唑尼沙胺的血浆半衰期为57小时。患者在五天后意识恢复。

(2)处理:过量服用唑尼沙胺后,没有特异性救治药物。如果怀疑有过量用药,则应当诱导患者呕吐或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同时还应进行一般性支持护理,包括密切监测生命体征并进行严密观察。

(3)唑尼沙胺的半衰期长。由于唑尼沙胺的蛋白结合率低(40%),?因此肾透析可能有效。肾透析作为用药过量的一个治疗方法,其有效性还没有被正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