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2g*28粒 |
0.5g |
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210 |
国药准字H20023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肥胖或体重超重患者(体重指数≥24)的治疗。 |
1.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 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 2.对于1型A2型糖尿病,本品与胰岛素合用,可增加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减少胰岛素用量,防止低血糖发生。 3.本品也可与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具协同作用。 |
用法用量 |
成人:餐时或餐后1小时内口服1粒。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
应遵医嘱服药。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根据病人状况,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本品(盐酸二甲双胍片)的起始剂量为0.5克,每日二次;或0.85克,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可每周增加0.5克,或每2周增加0.85克,逐渐加至每日2克,分次服用。成人最大推荐剂量为每日2550毫克。对需进一步控制血糖患者,剂量可以加至每日2550毫克(即每次0.85克,每天三次)。每日剂量超过2克时,为了更好的耐受,药物最好随三餐分次服用。 |
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随膳食中脂肪成分增加,发生率也相应增高。大部分病人用药一段时间后可改善。 2.较多出现的胃肠道急性反应有:腹痛/腹部不适、胃肠胀气、水样便、软便、直肠痛/直肠部不适、牙齿不适、牙龈不适。 3.观察到的其他少见不良事件有: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头痛、月经失调、焦虑、疲劳、泌尿道感染。 4.偶有对本品过敏的报道。主要的临床表现为瘙痒、皮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和过敏反应。 5.极少出现有大疱疹、肝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酯酶升高以及罕见的严重肝炎等病例报道。 |
初始治疗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食欲不振,大多数患者通常可以自行缓解。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反应,可以每日可分2-3次服用二甲双胍,并缓慢增加剂量。(其他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对奥利司他或药物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3.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4.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
1. 中度(3b级)和严重肾衰竭或肾功能不全(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 73m2). 2. 可造成组织缺氧的疾病(尤其是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恶化),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近期发作的心肌楩死,休克。 3.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5.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有或无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需要用胰岛素治疗。 6. 酗酒者。 7. 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应暂时停用本品。 8. 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利司他。化学名称:(S)-2-甲酰氨-4-甲基-戊酸-(S)-1- { [(2S,3S)-3-己基-4-氧代-氧杂环丁基]甲基}十二烷基酯。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微丸或(和)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肾功能 慢性肾脏病变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一且确诊糖尿病,应常规检査肾功能。肾功能正常的患者至少每年检查1次:肌酐清除率位于正常值下限的患者以及老年患者,每年至少检2-4次。 由于二甲双胍经肾脏排泄,应在开始治疗前确认肌酐清除率(可以使用Cockcroft-Gaul t公式根据血清肌酐水平估算)或eGFR,并在治疗后定期检查。在没有其他可能増加乳酸酸中毒风险的情祝时,二甲双胍可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3a级(CrC1为45-59mL/min或eGFR为45-59Ml/min/1.73m2),并需要调整剂量:盐酸二甲双胍通常的起始剂量为500mg或850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每日1000g,分两次服用。 二甲双胍禁用于CrCL<45ml/min或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 肾功能减退在老年患者中较常见且无症状。应警惕可能引起肾功能受损的情况,例如出现脱水,或开始降压治疗或利尿剂治疗,以及开始非体类抗炎药(NSAID)治疗。在这些情况下,建议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前应检查肾功能。 心功能 心衰患者缺氧和肾功能不全的风险更高。稳定性慢性心衰的患者在定期检查心、肾功能的情况下可以服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禁用于急性和不稳定性心衰的患者。 碘化造影剂的使用 放射性研究中发现向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会导致肾衰。这可能引起二甲双胍蓄积和增加乳酸酸中毒的风险。对于eGFR>60mL/min/1.73m2的患者,在检查前或检查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在检査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査肾功能无恶化的情況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在45-60mL/min/1.73m2之间)的患者,在注射碘化造影剂48小时前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瓜,在检查完成至少48小时后且仅在再次检查肾功能无恶化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服用。 手术 在使用常规、脊髓或硬膜外麻醉的择期手术前48小时必须停止服用二甲双胍。术后至少48小时或恢复进食并且复查肾功能正常后才可以重新开始治疗。 肝功能不良 某些乳酸性酸中毒虑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有肝脏病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应激状态: 在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服用口服降糖药患者易发生血糖暂时控制不良,此时必须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恢复使用。 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患者应继续合理安排碳水化合物的饮食摄入。超重者应继续热量限制性饮食。应定期进行常规实验室检查以监测糖尿病。 二甲双胍单药不会引起低血糖,但是与胰岛素或其他口服降药(例如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