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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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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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 |
1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232 |
国药准字H199994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及流感见有上述症状者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一次1-2支,一日2-3次。用于急性病毒性肝炎。每次3支,一日3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妊娠3个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大青叶、金银花、羌活、拳参、大黄;辅料: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