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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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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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g/片,2.50cm2 |
0.4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99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Tourette综合征(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 |
1.本品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 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 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用法: 1.敷贴部位: 背部肩胛骨下(首选);上胸部;耳后乳突或上臂外侧等无毛完好皮肤处。更换新贴片即更换新的贴用部位,以利于皮肤呼吸,从而降低药物对皮肤的刺激性。 2.使用步骤: (1)用清水洗净敷贴部位。 (2)取出本品,揭去保护层,敷贴于已洗净、干燥的贴用部位。并用于轻压以确保贴片粘附牢固。 (3)每7日更换一次。进餐与否不影响本品的贴用。 (4)换下旧贴片时,将粘贴片对折,弃于儿童、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以防止人畜误食。 3.用量: 青少年患者用药应从1.0mg/片.天的小剂量开始,按体重逐渐增加给药剂量,最大剂量不得超过2.0mg/片×3片。 20公斤﹤体重≦40公斤,用1.0mg/片每周; 40公斤﹤体重≦60公斤,用1.5mg/片每周; 体重﹥60公斤,用2.0mg/片每周。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荨麻疹、瘙痒。极罕见严重皮肤过敏反应,剥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或大疱性皮肤病,如多形性红斑和表皮坏死松解症。 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 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 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或肝病。 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 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 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 |
禁忌 |
对贴片中的可乐定或非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抑郁症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 5、正在服用其他含有布洛芬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服用已知是特异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药物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可乐定。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 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
性状 |
本品为敷贴面具有粘性的圆形贴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贴用本品时可以沐浴,但不可长时间浸泡或搓洗贴药部位以防药片脱落。 2.本品为外用贴片,连续使用可能产生皮肤过敏反应(包括一般性皮疹、荨麻疹或血管水肿),口服盐酸可乐定产生过敏反应的病人,对可乐定贴片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所以每次贴用时更换贴用部位。 3.该药在使用时应注意新出现的症状,特别是与运动有关的,如突然出现的头晕、易激惹、过度镇静、晕厥等症状都需要密切临床监测,最好进行动态心电图或超声心电图检查。 4.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最好在餐中或餐后服用。 3、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粘膜损伤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5、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6、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既往有与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相关的上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9、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 10、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近期进行过胃部手术、慢性肠炎或克隆氏病(Crohn’s disease)、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11、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或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免疫系统疾病导致关节疼痛、皮肤改变和其他器官的病症患者应慎用,因有增加无菌性脑膜炎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