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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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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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s*2板 |
15mgx14粒/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银河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575 |
国药准字H2014308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胃酸过多、胃痉挛等。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8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6周。 2.返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8周。对反复发和复发性返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
副作用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2.本品可引起便秘。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应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偶尔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3.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4.骨折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 |
兰索拉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妊娠3个月内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患者慎用。5.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