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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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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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粒重1.5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450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性疼痛,以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老年人长期应用会导致骨质疏松。 2.少见眼痛、眼压升高、皮疹。 3.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1.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3.骨折患者禁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流浸膏2.6毫克、氢氧化铝123毫克、三硅酸镁53毫克。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白色;有维生素U的特臭。 |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褐色弹头形或鱼雷形的栓剂;气清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并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注意事项】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