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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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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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8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478 |
国药准字H110215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本品用于2型糖尿病,成年型糖尿病、糖尿病伴有肥胖症者或伴有血管病变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尿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尿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副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严重肝、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分子式为C15H21N3O3S,分子量为323.41。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