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粒 |
|
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58 |
国药准字Z44020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固本,益气扶正。用于年老体虚,健忘。 |
补肾,强筋壮骨,益气补血。用于,气血虚弱,头晕眼花,健忘,腰酸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含维生素E50mg,C50mg。 |
鹿尾(去毛)、鹿茸(酒蒸)、龟甲胶、鹿角胶、巴戟天(盐蒸)、杜仲(微炒)、桑螵蛸(盐蒸)、莲须、冬虫夏草、蛤蚧(去头、鳞)、党参(蒸)、黄芪、当归(酒蒸)等24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或褐色的油润粉末和细小颗粒;味酸、甘。 |
本品为黑色的水蜜丸,除去外衣后显棕褐色;味甘、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该药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