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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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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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粒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658 |
国药准字Z2005071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固本,益气扶正。用于年老体虚,健忘。 |
健脾补肾,宁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肾不足所致的心神不宁,失眠多梦,健忘,倦怠乏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心悸、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含维生素E50mg,C50mg。 |
刺五加浸膏、五味子流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或褐色的油润粉末和细小颗粒;味酸、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颗粒或粉末;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该药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
1.本品宜餐后服。2.孕妇慎用。3.服本药1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