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含维生素E50mg,含维生素C50m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583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固本,益气扶正。用于年老体虚,健忘。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含维生素E50mg,C50mg。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该药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