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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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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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50mg |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72 |
国药准字H510236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单用饮食控制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Ⅱ型糖尿病,病人胰岛B细胞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并且无严重的并发症。 |
本品主要用于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脑血管病﹑肾小球疾病﹑肺动脉高压﹑糖尿病性血管病变﹑脉管炎等血管性病症的辅助治疗,亦可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2.5mg.轻症者1.25mg。早餐前或早餐及午餐前各一次,以后每隔1周按疗效调整用量,一般用量为每日5-10mg,最大用量每日不超过15mg。 |
口服.用于偏头痛﹑血管性头痛,一次50~100mg,一日3次.用于冠心病﹑脑血管病﹑脉管炎和血小板减少症,一次20~100mg,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可有腹泻、恶心、呕吐、头痛、胃痛或不适。 2.较少见的有皮疹。 3.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
偶有过敏性皮疹反应,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1.Ⅰ型糖尿病人。 2.Ⅱ型糖尿病人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磺胺药过敏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苯脲。 |
本品主要成份阿魏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人。 2.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请放在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