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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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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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每袋装10g(相当于饮片15.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000 |
国药准字Z420213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炙)﹑水半夏(制)﹑白前﹑茯苓﹑五味子﹑甘草。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