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3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42 |
国药准字Z11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胃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火盛所致的口舌生疮,齿龈、咽喉肿痛。 |
清热,消肿,止痛。用于胃火上升引起的牙龈疼痛,口舌生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吹敷患处,每次少量,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本品成分为石膏、玄明粉 、硼砂、冰片。 |
性状 |
其性状为黄色至深黄色的水丸;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粉末;味咸涩而微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3.注意喷药时不要吸气,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龈肿痛、口舌生疮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