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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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乙酰谷酰胺注射液

规格

50mg

2ml:0.1g
生产企业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648

国药准字H31022499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清热解毒,消瘀散结。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等。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450ml中,一日1次;与放、化疗合用时,疗程与放、化疗同步;手术前后使用本品10天为一疗程;介入治疗10天为一疗程;单独使用15天为一周期,间隔3天,2周期为一疗程;晚期恶病质病人,连用30天为一疗程,或视病情而定。

副作用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首次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出现面红、荨麻疹、发热等反应,极个别患者有心悸、胸闷、恶心等反应。

禁忌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斑蝥、人参、黄芪、刺五加;辅料为甘油(供注射用)。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无定形固体或粉末。

本品为浅棕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