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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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羟喜树碱注射液

规格

50mg

2ml:2mg
生产企业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648

国药准字H46020554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副作用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禁忌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无定形固体或粉末。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