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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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亚叶酸钙片

规格

50mg

15mg(按亚叶酸计)
生产企业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648

国药准字H20020739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经过氟尿嘧啶治疗失败之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

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

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用法用量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

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

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

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副作用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禁忌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禁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无定形固体或粉末。

本品为黄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48小时后应用本品。

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1)治疗前测肌酐清除率;

(2)应用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

(3)应用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血清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提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4)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