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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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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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袋 |
10ml*6瓶 |
生产企业 |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天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11 |
国药准字Z530216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橘红痰咳颗粒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1.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潮红、心悸等。2.本品含乙醇(酒精),有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病例;乙醇(酒精)与头孢菌素类(如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头孢他啶等)、甲硝唑、替硝唑、酮康唑、呋喃唑酮等药联合使用,可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颜面潮红、头痛、恶心、呕吐、心悸、血压下降、胸闷、胸痛、气短、呼吸困难、休克等);有过量服用本品出现抽搐的病例。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酒精过敏者禁用修正藿香正气水。 |
成分 |
化橘红、苦杏仁、百部(蜜制)、水半夏(制0、白前、茯苓、五味子,辅料为柠檬酸、蔗糖、糊精。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干姜、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修正藿香正气水。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修正藿香正气水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