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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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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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75g(C25H27N908S2 0.5g与C8H11N05S 0.25g) |
0.25g*6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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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130 |
H2016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 |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奈诺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常用量为2~4g(即头孢哌酮和舒巴坦每天各l~2g/日),严重或难治性感染,剂量可增至每天8.0g,分等量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本品装于耐压小瓶中,其溶解所需水量及溶解后浓度见下表 |
本品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1.剂量和给药方法(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口服,成人一次0.5g(2粒),一日1次。疗程为连续服用7至10天,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2)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患者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减退者的用药尚无研究资料。(3)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本品未单独进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本品经由肝脏的代谢量很少。(4)老年患者年龄在60 |
副作用 |
一般而言,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继续治疗,不良反应会消失。胃肠道:与其他抗生素一样,使用本品时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据报道,腹泻(稀便)腹痛最为常见,其次是恶心和呕吐,发生率为3.6~10.8%。皮肤反应:与所有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发生率为0.8~1.3%,易发生于有过敏病史者,特别是对青霉素过敏的中性粒细胞轻度下降的病人。血液:与其它β一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有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可能。一些病人曾对直接库姆斯试验呈阳性反应。曾报导有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的降低。曾发现有一过性的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现象。低凝血酶原血症也曾有报道。其它不良反应:小于1%的患者中出现头痛、发热、注射处疼痛、寒颤等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现象:在所报导的病例中6.3~10%的病例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或血胆红素有一过性的升高。尿素氮及肌酐增高。菌群失调。局部反应:肌内注射时,本品耐受性良好,偶有一过性的疼痛。与其它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一样,用静脉插管输注时,有些患者会有输注部位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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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类有过敏性休克病史者不宜应用本品。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头孢哌酮0.5g,舒巴坦0.5g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苹果酸奈诺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1.概述:头孢哌酮大部分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患及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常会延长,而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甚至在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情况下,胆汁中仍可达到治疗浓度,而半衰期仅增加2~4倍。在严重胆道梗阻、严重肝脏疾病或同时存在肾功能障碍时,剂量需要调整。如患者同时存在肝功能障碍和肾脏损害,头孢哌酮的血清浓度应加以监测,并根据需要而调整剂量。对这些患者如不能密切监测血清浓度,则剂量不应超过每日2g。在患者血液透析阶段,头孢哌酮血清半衰期略微缩短,因此,在血液透析阶段中,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