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180g |
12粒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广东罗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451 |
国药准字H440244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按量杯刻度10-2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百部(蜜炙)、茯苓、半夏(制)、白前、甘草、苦杏仁、五味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半流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