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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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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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以C17H19N3O3S计) |
2ml:50mg(按C13H22N4O3S计)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174 |
国药准字H2006511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③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④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抑酸药。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粘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③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一次4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专用溶剂注入冻干粉小瓶内,禁止用其它溶剂溶解。本品溶解后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推注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成人: ① 上消化道出血:每次50mg,稀释后缓慢静滴(1~2小时),或缓慢静脉推注(超过10分钟),或肌注50mg,以上方法可每日2次或每6~8小时给药1次; ② 术前给药: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前60~90分钟缓慢静注50~100mg,或5%葡萄糖注射液2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2小时。 小儿:静注:每次1~2mg/kg,每8~12小时一次;静滴:每次2~4mg/kg,24小时连续滴注。 |
副作用 |
偶可见有一过性的轻度恶心、腹泻、腹痛、感觉异常、头晕或头痛等,但不影响治疗。 |
1 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腹泻、乏力、头痛、眩晕等,一般较轻微,继续用药过程中可缓解; 2 部分病人于静脉注射后出现面热感、胃刺痛等,10余分钟后自行消失;静注局部可有瘙痒,发红,l小时后可消失; 3 偶见静脉注射后出现心动过缓; 4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5 少数患者用药后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6 本品可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7 偶有发热、男性乳房发育、肾炎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奥美拉唑钠。 |
盐酸雷尼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专用溶剂为无色的透明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强,时间长,故应用本品时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或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分,在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建议大剂量长期应用(卓-艾综合征例外)。(2)因本品能显著升高胃内pH,可能影响许多药物的吸收。(3)肾功能受损者不须调整剂量;肝功能受损者需要酌情减量。(4)治疗胃溃疡时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本品,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5)动物实验中,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后,观察到高胃泌素血症及继发胃ECL-细胞增大和良性肿瘤的发生,这种变化在应用其它抑酸剂及施行胃大部切除术后亦可出现。 |
1 本品可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首先要排除癌性溃疡;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减少剂量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 肝功能不全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 血清肌酐及转氨酶可轻度升高,容易干扰诊断,治疗后期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5 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6 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