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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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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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10ml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52 |
国药准字Z120204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敛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肺肾阴虚,咳嗽,气促喘急,咽干舌红,胸膈满闷。 |
养阴清肺,利咽解毒。用于阴虚燥热、火毒内蕴所致的咽部肿痛、咽干少津、喉核肿大;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45丸),一日2次。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橘红、锦灯笼、苦杏仁(炒)、川贝母、罂粟壳、五味子、白矾、甘草。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丸剂(大蜜丸)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味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禁用。 2.不宜久服。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