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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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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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25mg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御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94034 |
国药准字H41025304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干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儿童:5岁以上儿童一次0.5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便秘,或有轻度头痛、头晕、口干、恶心和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喷托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仅为对症治疗药,如应用7日症状无明显好转,应立即就医。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5.本品无祛痰作用,痰多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