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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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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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0IU/瓶 |
0.1g*8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3057 |
国药准字H20046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 1.母婴阻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HBsAg与HBeAg双阳性)的母亲及所生的婴儿。 2.意外感染的人群。 3.与乙型肝炎患者和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4.与干扰素或其他药物联合治疗乙型肝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
用法用量 |
1.母婴阻断: (1)HBsAg阳性的孕妇从产前3个月起每月注射1次,每次剂量200IU~400IU。 (2)HBsAg阳性母亲所生婴儿出生24小时内注射本品100IU;注射乙型肝炎疫苗的剂量及时间见乙型肝炎疫苗说明书或按医生推荐的其他适宜方案。 2.乙型肝炎预防:一次注射量儿童为100IU,成人为200IU,必要时可间隔3~4周再注射一次。 3.意外感染者,立即(最迟不超过7天)按体重注射8IU~10IU/kg,隔月再注射1次。 |
口服,成人每日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一般不会出现不良反应,少数人有红肿、疼痛感,无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恢复。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 2.有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无色或淡黄色澄清的液体,可带乳光,不应出现浑浊。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为无色或淡黄色可带乳光澄清液体。久存可能出现微量沉淀,但一经摇动应立即消散,如有摇不散的沉淀或异物不得使用。 2.玻瓶破裂、过期失效者不得使用。 3.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使用或给第二个人使用。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