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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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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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10.5g*10瓶 |
生产企业 |
洛阳市沐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682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凉散热,醒脑提神,止痒止痛。用于伤暑引起的头痛,晕车,蚊虫叮咬。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需要时涂于太阳穴或患处。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薄荷油、樟脑油、樟脑、桉油、丁香油、桂皮油。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气芳香,对皮肤有清凉刺激感;在40°C以上熔化。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眼睛、外阴等皮肤粘膜及破损处禁用。 2.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3.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