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豆腐果苷片

规格

复方

25mg
生产企业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5795

国药准字H5302164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用于缓解神经官能症引起的头疼、头昏及睡眠障碍,辅助治疗原发性头疼。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0.5~1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睡前加服0.5片。

副作用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偶有口干、嗜睡、头昏等。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豆腐果苷25毫克。辅料为:可压性淀粉、硫酸钙、淀粉、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微粉硅胶、蔗糖、滑石粉、糊精。

性状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