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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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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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1g*10袋 |
生产企业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41 |
国药准字H20020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
本品用于减轻或解除中等程度的各种疼痛(头疼、牙痛、关节痛、痛经等)以及因感冒等引起的发热症状。酚咖颗粒是一种有显著镇痛作用,且起效迅速的镇痛药。对中重度伴有发热的病人同时有退热作用,且少见不良反应。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4至6小时服1-2袋,疼时服用。或遵医嘱,每日剂量不超过8袋。 |
副作用 |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含酚咖 |
性状 |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如服药3天后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