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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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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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6支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415 |
国药准字Z1102004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麻黄、前胡、黄芩、炒紫苏子、石膏、苦杏仁(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蜂蜜、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运动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