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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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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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0克 ;每袋装2克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74 |
国药准字Z140203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半袋;3至4岁一次3/4袋,5至7岁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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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