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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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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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5g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74 |
国药准字H20031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内盛而致的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病毒性肺炎、化脓性疾病、妇科炎症与术后发热。 |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上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克拉霉素缓释片。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克拉霉素缓释片 |
副作用 |
1、可引起局部疼痛、红肿。 2、可引起皮肤瘙痒、皮疹。 3、偶见胸闷、气促、心前区不适、呼吸困难等。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眩晕、焦虑、失眠、噩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 (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禁忌 |
对鱼腥草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1.对大环内酯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由于克拉霉素缓释片剂量不能降至每日0.5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 3.克拉霉素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比利、匹莫奇特和特非那定。 |
成分 |
鱼腥草、金银花。 |
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3、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4、本品为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质量,所以使用前应对光检查,发现药液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时不能使用。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保罗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 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 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 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不能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多数耐青霉素I和II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