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贝诺酯维B1颗粒

阿酚咖敏片

规格

贝诺酯0.3g;维生素B13mg

12片
生产企业

江西红星药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2056

国药准字H1402274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水溶解后服用。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10-15公斤,0.5-1包;

4-6岁,16-21公斤,1-1.5包;

7-9岁,22-27公斤,1.5包;

10-12岁,28-32公斤,2包;

一日次数, 一日2~3次。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禁忌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不满3个月婴儿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贝诺酯0.3g、维生素B1 3mg。辅料为蔗糖、淀粉、聚山梨酯80、柠檬黄60、香蕉香精。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性状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着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本品为片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